孝感市孝南区水务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一、 主要职责
区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的宣传、实施和监督检查;拟订全区水务工作方针政策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统一管理全区城乡水资源(含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;组织拟订全区长期供求计划、水量分配和供排水方案并组织实施;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、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。
(三)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,编制节约用水规划,制定有关标准,组织、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。
(四)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,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能资源发展规划;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不同水域排污的控制标准;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、水质,审定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。
(五)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;协调并仲裁部门及乡镇场街之间的水事纠纷。
(六)拟订本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;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;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、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;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、税收、规费、信贷、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。
(七)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规划、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、水利建设年度计划;组织编制审核全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;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。
(八)主管全区河道、水库、湖泊、分洪区、蓄洪区、滞洪区;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;组织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;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水库、水电站、大坝的安全监管;负责区管堤防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。
(九)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工作;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、农村饮水、乡镇供水和节水灌溉工作。
(十)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。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,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。
(十一)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的小水电站,主管全区大型机电排灌站。
(十二)负责全区水利队伍建设,开展水利科技的交流与合作。
(十三)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,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全区防洪排涝抗旱工作,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。
(十四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二、 内设机构
根据以上职责,区水务局内设6个职能股(室)。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;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,承担局机关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;承办文秘、档案、政务信息、机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重大会议组织、新闻宣传、信访工作;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。
(二)人事教育股
承办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、群团工作,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本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;协调全区水利行业科技教育工作,组织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;拟定全区水利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。
(三)计划财务股
拟定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;组织编制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全区水利建设年度计划;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,协调流域开发工作;组织协调和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;拟定全区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,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;研究提出有关水利、价格、税收、规费、信贷、财务等调节意见;规范、指导全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全区水利行业的计划、财务、会计工作,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,负责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。
(四)水政水资源股
主管水利行业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培训、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;依法处理水事纠纷和违法违纪现象,承办水务局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;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、管理和保护工作,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;拟定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,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,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;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其环境影响评价;指导全区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;组织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。
(五)水保水库股
主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,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、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对有关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;负责水库工程的管理和保护;拟定水库工程加固、续建配套规划和计划;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工作,对中型水库的防洪、安全灌溉进行行业管理,对小型水库实施监督管理;归口管理水库白蚁防治、水库渔业和水库旅游、库区开发工作;组织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、审批、实施、监督、和竣工验收工作。
(六)农水农电股
主管全区农田水利、乡镇小型水库、机电排灌泵站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;具体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指导乡镇供水、农村饮水和农业节水灌溉工作;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组织工作;主管全区大型抗旱排涝泵站的维护运行工作,负责泵站机电设备的维修、保养、测试及运行管理;组织制定和实施各泵站达标计划和改造建设计划;协调组织灌区配套工程的维修工作。
纪检(监察)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 |